浙江省发布2022年度第六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事例

时间: 2023-03-19 15:37:28 |   作者: 半岛体育彩票

  该案子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首例凭借VOCs走航监测车查办的一同未采纳方法削减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的典型案子。

  2022年3月29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凭借VOCs走航监测车对辖区鞋都工业区翻开走航监测。VOCs走航监测车将VOCs的浓度值按照从低到高别离显现为绿、黄、红等3种颜色,可以快速捕捉到传统方法难以捕捉的VOCs的时刻短高值。法律人员经过准确快速的监测和科学分析,断定园区某制鞋企业周边出现异常高值。法律人员随即翻开法律查看,发现某鞋业有限公司皮鞋成型流水线配套废气办理设备未按规则敞开运用,出产进程中发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直排环境。法律人员当即对现场违法行为依据进行视频摄像取证,予以立案查办。

  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则,2022年5月27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法处分。

  环境法律规范化。VOCs走航监测车和工况在线体系等科技手法的运用可以经过法律留痕、体系研判来提质增效。

  环境法律高效化。运用大数据分析技能常态化翻开法律巡查,激起法律生机和功率。

  环境法律精准化。“才智环保”建造加强生态环境安全保证,“人防+技防”环境法律监管网络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该案子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经过穿插法律发现的一同经过躲避监管方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典型案子。

  2022年5月23日上午,依据杭州市2022年绿剑穿插法律专项举动使命安排,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和桐庐分局法律人员对某羽绒制品公司进行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司茸毛水洗线正在出产,废水处理设备正常作业,污水调理池和污泥池以及压滤机房、污泥库房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引风机和喷淋泵正在运转。法律人员现场运用pH试纸对废气处理设备喷淋液进行测验,发现一级喷淋塔内喷淋液呈中性,二级喷淋塔内喷淋液呈碱性,而正常情况下,喷淋塔循环池内液体一级应为酸性、二级应为碱性。法律人员随即对一级喷淋塔循环池内液体取样。经萧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检测,水样pH值7.1,与要求不符。该公司废气处理设备不正常运转,涉嫌经过躲避监管的方法排放大气污染物。

  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则,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涉嫌经过躲避监管的方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案立案查办,并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施行行政拘留。

  该案子经过专项举动、穿插查看等监管手法执行问题发现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动态办理机制,把穿插法律、测管联动的问题发现手法贯穿到大气环境问题态势感知、问题发现和案子查办进程之中,为优化大气环境法律方法和提高法律效能供给经历做法。

  该案子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接到绍兴市蓝天办案子头绪移交单查办的一同无安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典型案子。

  2022年6月18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接到绍兴市蓝天办案子头绪移交单,随后,法律人员当即对坐落绍兴袍江工业区的某钉业有限公司进行查看。经现场查询,该企业有3台拼线台压扁机正在出产,其间,拼接线出产工艺触及有机溶剂运用,出产进程中发生有机废气,且现场无相关废气搜集处理设备。法律人员现场用便携式VOCs检测仪检测,显现车间内VOCs浓度高达235mg/m3,一同,该企业车间门窗翻开,涉嫌无安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法律人员当即制造结束现场查看(勘测)笔录,并保存好现场相片作为依据。

  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则,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分,并要求该企业限期完结废气处理设备的装置,并做好车间门窗密闭常态化作业。

  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熟练把握并广泛运用便携式VOCs检测设备操作技能,可以推动先进法律设备与环境法律作业深度交融,为加速完结违法行为有用辨认和违法依据精准确认“1+1≥2”供给重要支撑。用科技手法为法律赋能,助力翻开要点区域、要点职业废气专项整治活动,实在保证环境空气质量。

  该案子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翻开绿剑2022“蓝天”专项法律举动查办的一同涉嫌违背挥发性有机物办理相关规则的典型案子。

  2022年6月30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翻开绿剑2022“蓝天”专项法律举动,对涉气职业进行专项查看。法律人员在对坐落浦坝港镇的三门县某泵业有限公司进行法律查看时发现,该公司首要从事水泵出产,建有注塑、精加工、浸漆和装置车间,出产进程发生的首要污染物是注塑废气、浸漆及烘干废气,其间注塑工序建有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浸漆工序建有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现场查看时,装置、注塑和精加工车间正在出产,注塑车间的11台注塑机均在作业,其间2台注塑机装置有集气罩并经管道联接至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其他9台注塑机未联接集气管道,配套的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未运转,注塑废气实践在车间无安排排放。

  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则,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依法立案处分,向该企业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分施行查封、扣押方法》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则对该企业注塑车间的配电箱进行查封,并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对责任人施行行政拘留。

  本案中该企业已为注塑废气装备建造了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可是因为办理人员环保认识淡漠,未按照规则对注塑废气进行有用搜集,未正常运转配套的活性炭废气处理设备,构成挥发性有机物无安排排放,归于典型的未按规则运用污染防治设备案子。

  该案子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经过主动监控渠道查办的一同篡改假造监测数据偷排废水入溪的典型案子。

  2022年3月底,宁波市污染源主动监控办理人员在体系渠道上发现宁海县某印染织厂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在线浓度长时刻安稳低值,开始判别该企业或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当即上报相关信息。4月12日上午,依据事前布置,法律人员在该企业1公里外蹲守,使用无人机进行侦办,同步把握后方主动监控渠道情况。待企业开端排放废水后,法律人员兵分三路排查企业废水处理各要点环节。现场查看发现,该企业将取自周边溪水的消防水经过塑料管道排入废水处理设备中心池,和二沉池排放的废水混合后进入终沉池处理并排入周边溪水。经查询问询,该企业负责人供认,因惧怕废水超支,将消防水引进废水处理设备用于稀释,废水、消防水混合份额约为3比1。一同,为了掩盖消防水稀释带来的排放口废水排放量添加问题,在二沉池前道设置三通阀门和暗管,部分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溪。次日,法律人员调用挖掘机进行开挖,承认暗管存在,并予撤除。

  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及《环境监测数据招摇撞骗行为断定及处理方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则。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环境污染刑事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则,将该案子移交公安机关,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追查刑事责任。2022年6月9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环境保护主管部分施行约束出产、停产整治方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则,责令停产整治,并依法处分。

  该案中生态环境部分统筹推动非现场监管手法和行刑联接机制联动。充分运用数字化、科技化法律手法精准确认环境违法头绪、固定违法依据,强化与公安部分协作合作,构成冲击环境违法犯罪合力,有用提高案子处理质效。

  该案子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依据公安机关头绪查办的一同不合法倾倒危险废物的典型案子。

  2022年4月11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法律人员依据公安机关供给的头绪,前往青田县东源镇万山乡203乡道查询。经勘测,现场有红黑色污泥及其他污染物倾倒于山体外侧。2022年4月12日,法律人员会同公安部分,联络当事人章某,现场对倾倒物进行整理、打包、称重(总分量为4106千克),并搬运并暂存至浙江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依据当事人口供及外观性状判别,红黑色污泥为黑化工艺出产的发黑槽渣。2022年4月15日,青田分局会同公安机关赴某五金厂查询危险废物来历情况,并调取有关依据。经实地查询,承认了章某艺与某五金厂签订合同,向其租借发黑线,倾倒物确为黑化工艺出产的发黑槽渣,归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17 336-064-17描绘的危险废物。2022年4月22日,青田分局与公安局、检察院举行联席会议,对案子移交、申述等各环节的依据、程序等内容和谐交流,对案子处理进程中查询笔录、依据固定、后续处置等环节中存在的疑点进行评论、研讨。

  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环境污染刑事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 》(法释〔2016〕29号)第一条(二)项,该行为已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2022年4月24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将案子移交至青田县公安局。现在,公安部分已立案侦办。

  该案子为典型的不合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子,且危废分量到达三吨以上,涉案人员将面临沉重的刑事处分,关于危险废物的发生、搬运、处置、办理单位具有震撼教育含义,有助于提高企业及个人的遵法认识。该案子最大极限地发挥了公检环部分联动效果,从头绪发现至移交环节,公安部分全程参加,环环相扣,在最短的时刻内固定了前期所能查询到的一切依据,以高效的作业方法,完结了前期的查询取证与案子移交作业。

  该案子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使用“无人机高空巡查+发现问题点位定点巡查”方法查办的一同私行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典型案子。

  依据“绿剑2022”生态环境法律专项举动布置,2022年5月7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采纳“无人机高空巡查+发现问题点位定点巡查”方法对海宁市盐官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翻开法律巡查,发现海宁长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侧生态湿地西北角有大面积白色物体。法律人员随即翻开现场查询,发现该处为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陆域保护区交界处,现场倾倒有很多纺织边角料,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预算分量2吨左右,对饮用水源有较大污染危险。法律人员随即分头举动,一组联同属地派出所经过“天眼体系”排摸倾倒道路,一组联同属地社会办理办走访查询倾倒时刻节点。因为倾倒地址比较荫蔽,且详细倾倒时刻不确认,法律人员接连两天经过调阅很多监控视频开始确认嫌疑车辆。因为视频中车牌被遮挡,法律人员经过对车辆外部特征进行比对,并查阅其日常路驶情况,终究确认倾倒车辆信息。面临视频依据链,车主邓某对其倾倒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则。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的规则,责令邓某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处分。现在,邓某已完结倾倒现场工业固废的清运并妥善寄存,后期将托付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此类不合法倾倒案子一般发生在夜间和人烟稀少的当地,具有很强的荫蔽性。此次案子邓某成心遮挡车牌,挑选道路均为乡下小路,具有必定的反侦办才能,对查询添加了很大的难度。本案凭借科技手法法律,加强部分协同、公安联动,使用“天眼体系”追寻源头,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效能。

  该案子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法律查看发现的一同以私设暗管躲避监管的方法排放出产废水的典型案子。

  2022年3月29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法律队法律人员对某食物有限公司进行环境法律查看。现场查看时,该公司处于正常出产情况,现场有约50名工人正在从事出产活动,有出产废水流入污水处理站。法律人员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曝气池内有一台抽水泵,水泵联接一根直径约5cm的软管,软管翻过污水处理站水池壁与一根直径5cm的硬质塑料水管联接,硬质塑料水管沿曝气机房墙根延伸,再穿过机械维修房至厂区西南侧围墙根。查看时该水管正在排放污水,排放的污水穿过该公司西南侧围墙排放至外环境。法律人员在现场负责人杨某在场的情况下,别离在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曝气池、外排水管排放口和外排水管排水处企业围墙外采纳水样3份,现场进行封口处理。依据安吉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的检测陈述显现,外排水管排放口水样数据CODCr:141mg/L、氨氮:33.5mg/L、总磷:7.42mg/L,均超越《污水归纳排放规范》(GB 8978-1996)中表4规则的一级规范,其间CODCr超越规范限值0.41倍、氨氮超越规范限值1.23倍、总磷超越规范限值13.84倍。

  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分施行查封、扣押方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的规则,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扣押该单位污水处理站曝气池内抽水泵,并处分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子暂行方法》第五条的规则,将案子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

  经过该案的查办,让企业主认识到环境办理以及职工教育的重要性,催促企业及时整改,加强企业内部环境办理教育,对其他企业具有警醒教育效果。一同充分运用“四个配套方法”,及时发动司法联动机制,将案子移交公安机关,在严厉冲击环境违法行为一同构成激烈的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