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展开和变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时间: 2023-08-13 12:46:29 |   作者: 半岛体育

产品介绍:

  为了规范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促进节能低碳工业展开,特拟定《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办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了进步用能产品以及其它产品的动力运用功率,改善材料运用,操控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规范和办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动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法令》等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包含节能产品认证和低碳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安排证明用能产品在动力运用功率方面契合相应国家规范、行业规范或许认证技能规范要求的合格鉴定活动;低碳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安排证明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契合相应低碳产品点评规范或许技能规范要求的合格鉴定活动。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作业;国家展开和变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展开变革委)担任辅导展开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作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办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担任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安排实施、监督办理和归纳和谐作业。

  当地各级质量技能监督部分和各地出入境查验检疫安排(以下总称当地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责任,担任所辖区域内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办理作业。

  第五条国家展开变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分树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部际和谐作业机制,一起确认产品认证目录、认证依据、认证成果采信等有关事项。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由国家展开变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

  第六条国家展开变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动力法》以及国家相关工业政策规矩,在工业、修建、交通运输、公共安排等范畴,推进相关安排展开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服务活动,并采信认证成果。

  国家展开变革委、国务院其他有关部分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分依据相关工业政策,推进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鼓舞运用获得节能低碳认证的产品。

  第七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安排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能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第八条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矩由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展开变革委拟定。触及国务院有关部分责任的,应当寻求国务院有关部分定见。

  第九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认证安排应当依法树立,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法令》、《认证安排办理办法》规矩的根本条件和产品认证安排通用要求,并具有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相关技能才能。

  第十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相关查验检测活动的安排应当依法通过资质确定,契合查验检测安排才能的通用要求,并具有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查验检测作业相关技能才能。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安排名录及相关信息经节能低碳产品认证部际和谐作业机制研讨后,由国家认监委发布。

  第十二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查看或许核对的人员,应当具有查看或许核对的技能才能,并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安排注册。

  第十三条产品的出产者或许销售者(以下简称认证托付人)能够托付认证安排进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并按照认证规矩的规矩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认证安排受理认证托付后,应当按照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矩的规矩,安排产品查验检测、工厂查看或许现场核对。

  第十五条认证安排应当对认证托付人供给样品的实在性进行查看,并依据产品特色和实际状况,采纳认证托付人送样、现场抽样或许现场封样后由托付人送样等方法,托付契合本办法规矩的查验检测安排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实验。

  第十六条查验检测安排对样品进行查验检测,应当确保查验检测成果的实在、精确,并对查验检测全进程做出完好记载,归档留存,确保查验检测进程和成果具有可追溯性,合作认证安排对获证产品进行有用的盯梢查看。

  查验检测安排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查验检测陈述内容以及查验检测定论担任,对样品实在性有疑义的,应当向认证安排阐明状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依据认证规矩需求进行工厂查看或许核对的,认证安排应当派遣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安排注册的认证查看员或许认证核对员,进行查看或许核对。

  节能产品认证的查看,需求对产品出产企业的质量确保才能、出产产品与型式实验样品的一致性等状况进行查看。

  低碳产品认证的核对,需求对产品出产工艺流程与相关提交文件的一致性、出产相关进程的能量和物料平衡、依据的可靠性、出产产品与检测样品的一致性、出产相关能耗监测设备的状况、碳排放核算的完好性以及产品出产企业的质量确保水平缓才能等状况进行核对。

  第十八条认证安排完结产品查验检测和工厂查看或许核对后,对契合认证要求的,向认证托付人出具认证证书;对不契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托付人,并阐明理由。

  第十九条认证安排应当按照认证规矩的规矩,采纳恰当合理的方法和频次,对获得认证的产品及其出产企业实施有用的盯梢查看,操控并验证获得认证的产品继续契合认证要求。

  关于不能继续契合认证要求的,认证安排应当依据相应景象作出暂停或许吊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发布。

  第二十条认证安排应当依法揭露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收费规范、产品获证状况等相关信息,并定时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成果采信等有关数据和作业状况,陈述国家认监委。

  第二十一条国家认监委和国家展开变革委组成节能低碳认证技能委员会,对触及认证技能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和审议。

  认证技能委员会为非常设安排,由国务院相关部分、行业协会、认证安排、企业代表以及相关专家担任委员。

  第二十二条认证安排应当树立危险防备机制,采纳树立危险基金或许投保等合理、有用的防备办法,防备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或许引发的危险和责任。

  认证安排应当依据其对获得认证的产品及其出产企业的盯梢查看状况,在认证证书上注明年度查看有用状况的查询网址和电话。

  第二十六条认证安排应当按照认证规矩的规矩,针对不同景象,及时作出认证证书的改变、扩展、刊出、暂停或许吊销的处理决议。

  第二十七条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款式由根本图画、认证安排辨认信息组成,根本图画如下图所示(图略),其间ABCDE代表认证安排简称。

  低碳产品认证标志的款式由根本图画、认证安排辨认信息组成,根本图画如下图所示(图略),其间ABCDE代表认证安排简称:

  第二十八条获得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认证托付人,应当树立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运用办理制度,对认证标志的运用状况照实记载和存档,并在产品或许其包装物、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标示和运用认证标志。

  认证安排应当采纳有用办法,监督获证产品的认证托付人正确运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第二十九条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假造、变造、冒用、不合法生意和转让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第三十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对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安排和查验检测安排展开定时或许不定时的专项监督查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办。

  第三十一条当地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责任,依法对所辖区域内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查看,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办。

  第三十二条认证托付人对认证安排的认证活动以及认证定论有贰言的,能够向认证安排提出申述,对认证安排处理成果仍有贰言的,能够向国家认监委申述。

  第三十三条任何安排和个人对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国家认监委或许当地质检两局告发,国家认监委或许当地质检两局应当及时查询办理,并为告发人保密。

  第三十四条假造、变造、冒用、不合法生意或许转让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证书的,由当地质检两局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假造、变造、冒用、不合法生意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标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查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矩处分。

  转让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标志的,由当地质检两局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关于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令、行政法规和部分规章的规矩予以处分。

  第三十七条国家展开变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对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相关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信誉记载,并归入全国一致的信誉信息同享交流渠道。

  第三十八条认证安排能够依据市场需求,在国家没有拟定认证规矩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新范畴,自行展开相关产品认证事务,自行拟定的认证规矩应当向国家认监委存案。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国家展开变革委、国家认监委于2013年2月18日拟定发布的《低碳产品认证办理暂行办法》一起废止。